一、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学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学校总占地面积76万㎡,总建筑面积114.89万㎡,固定资产总值11.6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4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28万册,电子图书约308万册。
学校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近6000张,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6所,实习基地95所。第一、二附属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均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是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第二附属医院是陕西省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基地和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017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临床医学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有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等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学校师资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医院临床教师两部分组成,共有823名,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85名(22.48%),副高职称教师307名(37.3%),博、硕士学位教师631名(76.67%)。
学校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2名,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才10名,省“三五人才工程”人才2名、省“百人计划”和“千人计划”人才5名;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科技新星、省“青年杰出人才”、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5名;省重点学科带头人4名,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五一巾帼标兵”等13名。学校现有普通本科生1350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8人。升本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医药卫生人才3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坚持“面向基层,立足陕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理念,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高。在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学校成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改课题20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1项,省级在线课程转换教改研究项目7项,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精品课程12门,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为导向,加大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数量逐年上升。现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陕西省呼吸病防治及诊治工程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缺血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脑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1个、陕西省临床医学分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9个。近五年来,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其他国家部委项目1项,省级项目141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4项,获批专利100项。
学校积极与第四军医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战略协作。先后与韩国庆熙大学、瑞典隆德大学、美国哈町大学、尼泊尔国家医学科学院、日本纯真学园大学、意大利都灵大学、匈牙利佩奇大学、波兰热舒夫大学等国外院校及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打下了基础。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先后被确定为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基层医生培训中心,为陕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奋发图强,争取早日建成西北医科大学。(数据截止2019年2月)
我们在举办普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陕西卫生人才的现状,提出积极发展成人医学高等学历教育,为陕西卫生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医学卫生人才。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单位,其教学主要依托本校教育资源。目前成人学历教育设置有成人本科8个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和眼视光学,成人专科3个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专升本各个专业的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授予相应本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真挚地欢迎您报考西安医学院,我们相信成人高等继续教育将会使您的理想变为现实,为您创造辉煌人生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国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和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9年西安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三、2019年西安医学院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科目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相应专业的人员。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专科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5.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专科的考生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6.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陕西省振兴计划项目服务满三年并考核合格,可选报我校所开设的相关专业。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科目
1.报名办法:先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2.报名时间: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大约在8月下旬到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2019年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为准。
3.考试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依2019年陕西省成人招生考试安排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由接受考生报名的县(区)招生办公室安排并通知考生。
5.各科类学历层次考试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不超出教育部2011年版《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规定的内容。复习资料各地新华书店有售。
考试科目
注:
1.专升本医学类的《医学综合》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内科学基础(诊断学)及外科学(外科总论)四部分内容。
2.外语考试为英语考试。
四、录取原则及新生资格审查
1.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依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在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分数计入总成绩。
3.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备案。考生在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文件执行。
五、录取查询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1.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jxjyxy.xiyi.edu.cn)、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继续教育学院办公电话(029-89563956)进行查询。
2.被录取考生应及时前往报名所属教学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如未领取到录取通知书请及时与西安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六、开学时间
考生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间为2020年3月7日(星期六)。
七、毕业
学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后,由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西安医学院院长签章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陕西省学位办及我校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西安医学院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
八、校本部及各校外教学点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