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 23号),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立由广东省教育厅备案,调整为由高校自主设立、管理。
为了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我校对新申报的教学点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城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并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规程》,对连续两年内未招生,或生源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办学的教学点,予以撤销。经研究决定:我校4个原有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予以撤销,保留和增设25个条件较好、管理比较完的校外教学点(名单见下文)。
1.华南师范大学撤销的校外教学点一览表:
2.华南师范大学保留和增设的校外教学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