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所需携带材料
1、完成基础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及其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各专业。
3、符合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含民族待遇县)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对可以报名但不符合报名地照顾条件(即户口不在当地)的考生名单,相关市(州)县(市、区)应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注意事项
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要切实加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对享受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的相应证件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相应的照顾资格,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
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要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中的有关要求,为残疾人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提供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