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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19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简章

   日期:2024-10-06 02:59:15     来源:成人高考网    作者:成人高考网    浏览:454    
【摘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9﹞5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江苏理工学院与有关企业合作的相关要求,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结合我校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9﹞5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江苏理工学院与有关企业合作的相关要求,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江苏理工学院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生专业、计划与学费标准

江苏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与学费标准.png

注: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

报考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办法中所列的报名条件;

2.必须是相关企业正式在职员工;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且证书编号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三、生源组织及推荐、审核办法

1.考生在本企业(行业协会)提交申请,经企业(行业协会)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填报《江苏理工学院2019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2.推荐报考的考生由企业集中汇总后,于学校规定日期前将名单和《江苏理工学院2019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江苏理工学院2019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汇总。

3.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843666@qq.com),并分别在企业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后,将推荐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示。

四、报名及确认时间

学校审核和汇总后组织集体报名,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报名确认地点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执行。

五、考核及收费

学校成人招生自主考试科目在江苏省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和推荐单位共同制定。其中:公共文化基础考试科目由江苏理工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满分150分);职业技能与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专满分150分)由江苏理工学院及企业单位推荐的专家联合组织考核;总分300分。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一: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含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同时加入时事政治、人文知识、信息技术等内容,具体参考专升本统考科目二确定考试内容并命题。

考核科目二:职业技能与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具体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满分100分)和政治思想情况(满分50分)。

2.收费标准

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专升本(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

职业技能考核与思想政治情况内容:

职业技能考核与思想政治情况内容:.png

注:

1)专业知识技能考核中的职业资格指的是和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每种证书得5分,不累加;职称是指获县(市、区)人事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初级职称得5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得10分。认定标准:职称证书;其它是针对个人获得岗位标兵、业务获奖、发表论文、技术发明等情况,每项1分,可以累计。

2)政治思想作风考核中的其它是针对个人获得各类政治思想相关的荣誉等情况,每项1分,可以累计。

3)上述证书原件由推荐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将复印件交由江苏理工学院审核。

3.考核时间及地点

学校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安排周六、周日举行。上午笔试、下午(晚上)面试。考试地点原则上在江苏理工学院举行。

六、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单列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限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学校、企业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无疑议后正式录取为江苏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有关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凡经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七、组织管理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江苏理工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继续教育部门等组成的2019年“江苏理工学院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改革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继续教育部门为主体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开展校企合作推荐报考工作,组织报名确认,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八、监督、联系电话

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监督电话:0519-869534810519-86953483

联系电话:0519-86953488钱老师

九、其他

1.考生须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报专业,并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相关企业须严格考核,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推荐合格考生。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将在下一年度终止与该企业的合作关系。

3.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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